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监理市场秩序,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的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企业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价。本细则所称从业承诺履行是指: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资质变更以及投标活动等过程中的行为。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甲、乙、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第五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告制度。第七条 监理企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