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沧州市大运河沿线绿化和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 为加强大运河沿线绿化工程和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绿化工程管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与管理成效,依据国家造林技术规程、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沧办字201760号)要求,结合两项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与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实行事前指导、事中督导、事后验收的三环节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科学有效的造林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两项重点绿化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成效。第三条 在2017年9月2018年6月期间内,新建完成的两项重点绿化工程区域范围内的造林,执行本办法。两项重点绿化工程区域范围分别为:(一)大运河沿线绿化工程: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768号)要求,以大运河堤脚为起点,垂直向外延伸,两侧凡能达到成方连片、规模发展、连续不间断的造林地块均可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