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派遣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建立灵活的用工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国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工,即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公司工作的劳务人员。第三条 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原则 (一)遵循计划原则:对用工计划的量的要求。以用工单位人员发展规划为前提,结合目前在岗数,预测年度内可能出现的内部人员调剂及人员流动情况,规划年度内招聘的人员数量。(二)岗位需求原则: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通过岗位说明书明确所需用工人员的素质要求,使招聘人员符合岗位需要。(三)能进能出原则:对招聘考核的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聘用劳务派遣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不符合劳务派遣协议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第二章 使用劳务派遣工程序第四条 各用工单位按年度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劳务派遣工的使用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综合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批准。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