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为“第一要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如何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审判工作和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摆在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日前,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切实为发展“第一要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请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是怎样树立这一执法理念的?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强调,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是检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一直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及时正确处理民商事案件,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维护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在2002年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地要求各级法院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