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患者入院、转诊及转院病情资料交接制度 为了做好患者的入院、转诊、转院病情资料交接,确保患者在交接后接受方医护人员能尽快掌握并熟悉患者的诊疗情况和目前病情,迅速开展后续诊疗,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诊疗,制定此制度。 一、入院病情资料交接 患者在急诊科通过处置、生命指针趋于稳定,但仍需住院观察治疗,或经过48小时留观治疗,仍需继续住院后续治疗的,应转入相应专业住院治疗。 1.急诊医师应将患者的急诊病历书写完善,然后复制一份,连同入院证一起交护士或患者家属,办理入院手续后转入住院治疗。 2.患者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的,应履行告知同意签字手续。 3.急诊科医师认为应转入上级医院治疗,或患者及家属不愿进入本院住院治疗,要求转上级医院住院治疗,按转院流程交接和办理。 二、转科病情资料交接 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