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标题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编 号: LC-ZD-001类 别:临床管理 制度 版 本:第二版修订日期:2018年7月修订部门: 医务科生效日期:2018年7月修 订 人:陈 兴审 核 人:王厚前批 准 人:曹 凌页 码: 3页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市120急救中心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市120急救中心或科室主任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