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安全生产目标 4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5 安全生产责任制 6 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7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8 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9 安全检查制度 10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1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2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3 安全奖罚规定 14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6 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7“三宝”、“四口”的安全管理 18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9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20 安全月(年)报记录 安全施工 组织设计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含 宽城县 盛佳配建廉租房 2、 3、 4#楼
2、。 位于宽城县缸窑沟口与金山街交叉口, 均为 砖混结构住宅楼,。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抗震设防等级为丙级,使用年限为 50 年。由 承德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宽城县天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承德瑞丰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宽城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 2、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JGJ46-200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2004 年 2 月 1 日施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 DB13( J) 45-200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参考)
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文件) 3、 安全生产目标 3.1 安全生产目标 3.1.1 工伤事故 1、 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2、 重伤事故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 3、 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 4、 群伤事故( 3 人及 3 人以上)为零; 5、 直接经济损失 2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3.2 火灾、爆炸事故 3.2.1 500 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为零; 3.2.2 直接经济损失 2 万元以上的爆炸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目标 1、 杜绝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2、 煤气中毒事故为零; 3、 杜绝发生职工职业病事故; 4、 杜绝发生传染病事故; 3.3 环境目标 3
4、.3.1、 水、气、声、渣达标排放; 3.3.2、 注重节约能源和自然资源; 3.3.3、 无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顾客投诉; 3.3.4、 现场企业 CI 标准达标率 100%;文明工地达标率 100%;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 4、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部配备主管安全总监一名,专职安全员 1 名,各专业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专门负责各分包队伍 的安全管理。 5、 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项目经理职责
5、 5.1.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1.2 坚持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5.1.3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聘用业务人员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员的工作,根据工程特点,项目可设安全组或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均须持证上岗。 5.1.4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 录用外包队伍须经公司同意。认真做好内部专业人员和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保证他们有一个健康生活环境与安全生产环境。 5.1.5 组织落
6、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落实。 5.1.6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5.1.7 不折不扣的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5.1.8 发生事故,要做 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5.2 项目技术负责人 5.2.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2.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
7、、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 5.2.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2.4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2.5 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2.6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
8、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2.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5.2.8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 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5.3 生产经理、工长职责 5.3.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3.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3.3 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
9、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 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3.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工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隐患。 5.3.5 对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5.4 班组长职责 5.4.1 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 5.4.2 坚持班组
10、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 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4.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4.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领导。 5.4.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4.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5.4.7 熟悉了解作业环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员,当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进入作业区作业。 5.5 机械设备管理员职责 5.5.1 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5.5.2 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5.5
11、.3 参与上级或项目组织对项目机电设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5.4 参加项目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5.5 负责项目机电设备的运转原始记录的收集,及时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 5.5.6 负责督促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5.6 专职安全员职责 5.6.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法规。 5.6.2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5.6.3 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人员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6.4 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6.5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
1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6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5.6.7 进行现场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现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6.8 建立伤亡事故台帐。 5.7 机械设备员职责 5.7.1 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7.2 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不得租赁、使用,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5.7.3 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的设备严格
13、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编写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督促实施操作。 5.7.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监督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7.5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操等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7.6 参加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 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5.8 财务部门的职责 5.8.1 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
14、款专用。 5.8.2 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5.8.3 在签订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5.8.4 协助安全部门建立安全奖罚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5.9 保卫部门的职 责 5.9.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9.2 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其实施。 5.9.3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
15、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5.9.4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9.5 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9.6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9.7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 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6、 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6.1 总则 为减少项目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职工的 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6.2.考核办法 6.2.1 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配齐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
16、的安全检查,积极整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项目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有复查结果,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严格控制轻伤事故 的发生。 6.2.3 班组应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和班前检查,将每周安全活动记录准时上交到项目安全员,经常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施工中严格控制违章作业。 6.2.4 广大职工应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 6.2.5 项目每半年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项目对隐患出现频率高的各项进行专项治理,编制施工方案,班组应项
17、目安全要求遵照执行。 6.2.3.附则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将按安全 奖罚规定进行奖罚。 7、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7.1 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7.2 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3 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7.4 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 7.5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 应新
18、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7.6 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7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7.7.1 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7.7.2 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7.7.3 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 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8、 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8.1 一切活动必须有
19、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工长交底后执行。 8.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工种交叉施工等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技术、安全部门审查、总工批准,生产经理交底后执行。 8.4 重大超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场所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经总工批准后,由项目机械设备员交底 后执行。 8.5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 8.6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
20、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8.7 对无措施或未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8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 安全检查制度 9.1 项目必须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检查组由生产、计划、质安、技术、材料、机械设备部门等成员组成 ,负责检查、总结、评比。 9.3 安全检查内容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9.4 施工班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5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
21、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和设备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0.1 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 、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10.2 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10.3 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10.4 各级安全工作
22、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应有完整的记录。 11、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 为加强班组安全教育,使班组了解现场作业环境,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从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2.2 班前安全活动 时间为每天早晨上班前十五分钟,由班(组)长对班组成员进行教育。 11.3 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当天班组工作地点的作业环境;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中的注意事项;本工种工作中的多发性事故的预防措施等。 11.4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负责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定期收集存档。 11.5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内容要有针对性。 11.6
23、班前安全活动情况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使用专用表格填写。 12、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2.1 按规定使用安全“四宝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 12.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12.3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四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2.4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要求,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地或保护接零。 12.5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2.6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2.7 各种揽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12.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 12.9 严禁 赤脚和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 12.10 施工现场的悬崖、坑洞、陡坎等危险的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