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根据关于开展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X办建X10X号)和X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X商发X3X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和县配套资金组成。中央专项资金合计X万元,先期到帐1500万元。用于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商服务中心管理。县财政局和县招商服务中心分别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财政局为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招商服务中心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及拨付资金。(二)招商服务中心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会同财政局对资金的使用全程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和方向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