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二七年三月三十日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