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发 文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8-11-16实施日期:2019-01-0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二、将第一条中的“民用机场”修改为“运输机场”。三、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执行。”四、将第三章中所有“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统一改为“机场使用手册”,但第二十七条除外。五、将第二十五条中的“附录三”修改为“附件3”。六、将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