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假离婚”有哪些法律风险“假离婚”的原因回看现实中的“假离婚”案例,其根源主要在于“房子的那点事”。如今的房子早已经脱离了一般商品“有钱者买之”的属性,而变成了一种“政策性商品”。何解?买者限购,卖者交税。为此,一些市民为了满足购房条件或者规避税费而办理“假离婚”,尤其是在大城市,甚至出现了一波轰轰烈烈的“离婚潮”。规避“限购令”以满足购房条件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房产“国八条”。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此所谓“限购令”。但是需要明确的是“限购令”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具备经济实力,家庭完全可以“变一为二”,可购买的房屋就可以“变二为四”。例如,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完全可以“假离婚”,每人购买两套房屋后再复婚。为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