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盐城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察评价环节量化积分暂行办法为增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考察评价的透明度,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 9 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 2018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8181号)精神,结合盐城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量化积分项目及标准考察评价环节得分由奖励情况、学历情况、岗位匹配情况等三个部分积分组成。考察评价积分计算公式为:考察评价得分岗位匹配积分*50%+学历情况积分*30%+奖励情况积分*20%。(一)岗位匹配积分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计 20 分,其他政治面貌的不
2、计分。2、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匹配的计 80 分,不匹配的不得分。(二)学历情况积分研究生计 100 分, “985”、 “211”高校一类本科生计90 分,其他本科生计 80 分,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计 70 分。(三)奖励情况积分在校期间首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计 90 分,首2次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计 80 分,首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计 70 分,首次获得二级学院(系)级表彰或奖励的计 60 分,以后每获一次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2 分。参加校级社会实践、军训、志愿者、文体活动等获得表彰的,首次计分为 40 分,以后每获一次计 1 分,总分不超过 50 分。以上各类
3、奖励分可以累计,但下一个等次的计分不能超过上一个等次的初始计分,总分不能超过 100 分,超过的以 100 分计。奖学金和助学金不计分;表彰层级以证书印发单位的印章为准。二、操作方法1、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校方和考生本人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逐项核实,确定考察评价得分。2、考察评价得分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生效。3、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评价得分 4:3:3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得分,并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三、本办法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盐城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