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367 省道(325 国道至东城九腩路口段)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设计项目发包文件发包单位:恩平市街灯管理所 (盖章)联 系 人: 黎淑贞联系电话: 0750-78222632018年 10月 15日 1 第一章 综 合 说 明1、基本说明(1)项目名称: S367 省道(325 国道至东城九腩路口段)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设计项目(2)工程规模: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5.47 万元。(3)报价范围: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审定的最高限价(4)资金来源:全部在 2018 年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建设专项资金中筹集解决(5)发包人办公地址:南堤中路 66 号 电话:78222632、工期:30 天(日历天)第二章
2、 报 价 须 知1、发包单位要求投标单位资质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2、发包方式:以公开承(发)包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3、报价依据: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审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规则(2010)、2010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 广东省装修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中有关清单报价的格式和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由潜在投标人自主报价。4、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议室投标单位须于 2018 年 10 月 2
3、3 日 16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5、投标费用 2 投标单位应承担企业勘察施工现场考察、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投标单位在获取本发包文件、货物清单等资料无须交纳押金,但投标单位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整洁。7、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单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8、投标报价说明: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54700.00 元。投标单位应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参考行业标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后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费、法定税
4、费及其他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9、工程款支付:在确定中标承包单位后,甲乙双方签订购买本项合同。10、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 分别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正本” 、 “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的全部内容均应使用不脱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11、封面格式应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文件应有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每一份分别包装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采用结实的档案袋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并签章),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书一经送出,不得更改。13、投标递交截止日期即是开标日期,开标公布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后,根据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列名次,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