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标被异议的处理办法我国商标法确立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那么,被注册的商标就不能被别的企业使用了吗?如果商标长时间没有被使用,商标会被取消吗?如企业在商标注册时遇到如商标撤三申请、商标撤三答辩、商标无效宣告、商标异议申请等问题,斑马知识产权可以为您提供解决方案。1. 商标撤三申请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撤三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扫清注册障碍的直接手段。2. 商标撤三答辩针对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撤三通知进行答辩,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使用,不应该被撤销,维持商标专用权。3. 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4. 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申请是阻止他人抢注商标、近似商标注册成功的维权手段。具体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