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对原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时,应下达监督检验计划,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二、委托性检测任务,应和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参照此收费标准(川价费200428号)执行。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附件: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