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 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下列最低人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为:一级不少于12人,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8人;专业承包企业为:特种作业人员为:一级不少于6人,二级不少于4人,三级(含不分等级)不少于2人;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的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为:一级不少于12人,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8人;劳务分包企业中取得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各配备不少于10名相关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其余分包企业需配备不少于2名特种作业人员。二、含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其覆盖范围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的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中取得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含爆破资质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公安机关的爆破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其他专业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