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难产医生迟到并伪造病历-医院判赔偿5万元(共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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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孕妇难产医生迟到并伪造病历 医院判赔偿5万元案例:顾某因羊水破裂,住进某医院。5月1号上午,顾某出现胎心率偏高情况,下午3时,顾某丈夫施某致电妇产科主任胡医生要求进行紧急处理,而对方在电话中答应了5分钟就到,但直到4小时以后才赶到医院进行手术。对此,医院方面辩称,顾某确实在医院就诊,院方在5月1日上午也发现了胎心监测异常,但当事医生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汇报病情并与家属沟通,存在一定不足。但婴儿宫内死亡主要是其孕周小于32周,胎膜早破早产所致,院方不足并非胎儿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施某称,事发次日,其特地要求要留存病例材料,没想到发现医院医生在伪造病历后居然忘记将原件抽走。随后,其将该材料送交给了苏州市卫生局,并某医院诉上法庭。卫生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定胡姓和张姓两名医生伪造医学文书有关资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二人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律师分析:本案经卫生局调查认定存在医生伪造医学文书有关资料的行为。由于就医原始病历被伪造,缺乏主要鉴定材料,无法判定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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