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康城区环城干道北环线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内容格式化、执行程序化、操作信息化,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与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计量支付以指挥部及项目公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以合格工程为基础,以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为手段,以控制建设成本为目的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第二章 计量一般要求 第五条 工程计量范围1. 设计图纸范围内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2.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数量及费用。 第六条 工程计量依据1.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 施工图设计;3. 工程变更令及核准的工程细目单价;4. 施工合同文件;5. 技术规范;6.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7. 合格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及质量保证资料;8. 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