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乐容实业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培训学时培训讲师培训内容(一)消防法有关规定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6、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7、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8、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