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邑县邑新幼儿园元兴分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全面提高城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大邑县邑新幼儿园元兴分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大邑县邑新幼儿园,为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第三条 本园的办园理念是:在充满爱与自由的环境中,让每个孩子成为独特的自己;同时以“为孩子播撒一生幸福的种子”为办园宗旨。第四条 本园的培
2、养目标是:为把孩子培养成“健康有自信,好奇爱探索,礼貌会交往,独立能合作”的合格社会公民打下坚实的基础。2第五条 本园的办园学制是:全日制学前教育,招收 36 周岁适龄儿童。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
3、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3(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邑新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执行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执行园长由邑新幼儿园选任。第九条 幼儿园按照邑新党支部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辐射作用。加强教师的培养,加强教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
4、的正常运行。第十条 幼儿园执行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4(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八)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第十一条 幼儿园在园长领
5、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下设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第十二条 幼儿园按照邑新幼儿园教育工会要求开展工作,教师代表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各机构组成幼儿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第四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在总园务委员会的统筹安排下,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
6、习等活动。(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5利待遇;(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
7、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6第十五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第十六条 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
8、洁卫生工作;(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第十七条 幼儿园保健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7(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第十八条 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五
9、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第十九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8同伴友好交往;(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第六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
10、,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程体系。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 本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第七章
11、卫生保健管理9第二十四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第二十五条 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保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等,公物无损坏。第二十六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第二十七条
12、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第三十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10第三十一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第八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第三十三条 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园,按章办事。第三十四条 实行园务公开,民主办园,建设和谐校园。第三十五条 本园遵守总园园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执行园长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讨论决定;与教职工福利待遇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第三十六条 本园园长室、教研组、后勤组等机构组成管理网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第三十七条 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