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明白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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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明白纸一、筹资政策(一)缴费标准:2018 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190 元,政府补助资金标准待上级下达后公布。2017 年的政府补助为每人450 元。(二)参保范围:具有我县户籍的、除职工医保以外的城乡居民和在我县长期居住的外县户籍人员。(三)集中缴费期:每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四)缴费地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城镇户籍的缴所在乡镇人社所。(五)新生儿参保: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本市医保,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新生儿出生当年或 6 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6 个月以后且不是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含政府补助)之日起满 3 个月

2、后享受医保待遇。(六)新生儿参保需提供以下材料:(1)乡镇(街道)人社所开具介绍信;(2)出生证明和小孩户口页的原件、复印件;(3)一寸照片一张。(七)补缴政策:集中缴费结束后又参保的,需全额补缴当年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 3 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二、医疗待遇政策2018 年扩大药品、医疗目录范围,按照最新医保药品、医疗目录执行。(一)门诊报销1、普通门诊:在村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50%,每人每年基金支付封顶 120 元。2、门诊慢性病: 病种: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帕金森综合征;扩张型心肌病;风湿性

3、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 脑血管病;结核病(在治疗疗程内);重症肌无力;冠心病;重性精神疾病。申报程序:持近三年以内的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单据、医保卡、身份证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申报,每年两次。待遇:门诊医疗费按照 65%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恶性 肿瘤的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门诊医疗费与当年住院报销费用合并计算,共计 12 万元封顶,其

4、它慢性病种报销 1 万元封顶。3、学生儿童意外伤害待遇:意外伤害门诊。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 100 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9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 元。 意外伤害住院。参保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统筹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50%,最高支付限额为 6 万元(二)住院报销1、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乡镇)200 元,二级(县)医院 500 元、三级医院 900 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2、报销 比例:起付标准以上,乡镇医院报

5、销 80%(基本药物费用支付 90%);县级医院报销 70%;三级医院报销 60%。因疾病住院,每人每年报销 12 万元封顶。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 50%报销,年封顶线 6 万元。3、住院管理: 聊城市内凭居民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户口簿)可自主选择定点医院。因急诊、抢救等就近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要在入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处备案,待病情稳定后转往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对恶性肿瘤治疗、心脏疾病安装永久性起搏器、冠心病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治疗、心脏疾病介入治疗、心脏疾病射频治疗、心脏瓣膜病手术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白

6、血病、器官移植、颅内(或椎管)内占位性病变、血友病、腹主动脉支架手术、重度烧伤等特殊病种,患者或家属可携带医疗保险证(卡)、近期诊断或检查结果等,直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对其余病种,转外就医需提供当地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地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或市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开具的建议转诊证明。三、大病保险(一)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公司。(二)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医保卡,住院发票、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单,银行卡或存折,费用汇总明细,病历复印件。(三)报销比例:全省统一,由省级确定。2017 年,经医保报销后,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 1.2 万元10 万元报销 50%,10 万元20 万元报销 60%,20 万以上部分报销 65%。每人每年 报销 30 万元封顶。四、法律责任参 保 居 民 等 以 欺 诈 、伪 造 证 明 材 料 或 者 其 他 手 段 骗 取 居 民 医 疗 保 险 待 遇 的 ,由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责 令 退回 骗 取 的 居 民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处 骗 取 金 额 二 倍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的 罚 款 ,取 消 违 规 人 享 受 当 年 的 医 疗 保 险 待 遇 ;构 成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冠县医疗保险事业处二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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