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巢湖市苏湾镇第三批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定点抽签方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巢湖市苏湾镇第三批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工程2、控制价:壹拾壹万柒仟伍佰叁拾玖元贰角柒分(¥:117539.27 元)3、项目内容:垃圾收集亭地面彩色透水砖硬化、垃圾收集点地面硬化挖堆肥垄等工程。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5、库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抽签时间及地点1、抽签时间:2018 年 月 日2、抽签地点: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三、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2、定点库资格未被暂
2、停的。四、合同签订价款、结算及支付办法1、工程款拨付: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80%,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其余 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竣工结算时,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的依据。2、合同签订价款采用暂定价格,即:合同签订价款(暂定价格):109086.2 元。(117539.27-大宗主材 77726.99)*0.75+77726.99+1500 = 109086.2 元合同暂定价仅用于发放
3、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与工程竣工审计价和结算价无关。3、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审计价-工程所用大宗主要材料价格)(1-本专业优惠费率 25%)+工程所用大宗主要材料价格+固定费用(1)工程竣工审计价为依据本方案中规定的定额,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价款,该审计价不得下浮。(2)大宗主要材料为占项目造价比例较高的主材(系指单项材料费用大于或等于该工程材料费用总额 10% 的材料),具体内容由业主单位会同项目中签人在合同中约定,并按照市场信息价或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价格。(3)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实际应当支付的价款,结算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价。(4)固定费用是指列入项目预算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费用。4、结算方法及依据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采用清单方式作为结算计价依据,具体定额如下:2005 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年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年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不齐的可参照安徽省其他定额或相关专业定额及配套定额,其费率执行关于调整我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相关费率的通知(合造价20162 号)规定。人工费调整执行合肥市相关文件规定。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