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