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点考点五:宋代立法宋代立法概况(真题链接:2007综35,2007综41,2009综38)1、宋刑统宋太祖即制定颁布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共12篇,502条,乃“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宋刑统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统和大周刑统,律下分213门,而且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初的敕、令、格、式。宋朝后期法律形式和内容虽有变化,但宋刑统作为国家基本法典,“终宋之世,用之不改”。2、编敕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以及特定的区域所颁发的诏令,为一时之权制,不具有普遍和长久的效力。但把众多的散敕加以分类汇编,经皇帝批准颁行后,便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即所谓编敕。编敕是宋朝最重要的、经常的立法活动。自太祖颁行建隆新编敕后,各代皇帝都有频繁的编敕活动,而且设有专门的编敕机构。重要的编敕有太宗时太平兴国编敕、真宗时成平编敕等。律、敕并行,既保持了法律的稳定性,又发挥了法律的灵活性。但由于编敕地位高于宋刑统,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