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茂名市商品房预售(销售)申报表编号: 字第 号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联系人: 电话: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填 表 说 明1、本表适用于申报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2、申报项目一般以栋为单位申报。3、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应当报送如下材料:(1)商品房预售销售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放线图;(5)建筑施工许可证;(6)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监理合同;(7)境外销售商品房批文(外销时);(8)银行出具的收款专用账户开立证明;(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现房销售时);(10
2、)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11)预售(现房销售)说明书(包括申报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工程开工日期及预约竣工交付使用日期等);(12)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商品房建设立项批准文件等)。4、上述资料按一式三份报送,并须按规格集中修订成册。除商品房预售销售申报表外,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申报资料时应同时送验(2)至(10)项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5、本表中“项目类型”是指“预售”或“现房销售”;“用途性质”是指住宅、商业和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如别墅式住宅要注明。6、申报资料应当真实齐全,如未能提供完整真实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属预售的如现场检查发现建设进度不符合
3、规定条件,则退回申报资料。7、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发证期限为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8、本表须用蓝黑墨水或黑墨水钢笔填写。9、经审批后,申报资料由审批机关、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和申报单位各存一份。商 品 房 项 目 基 本 情 况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项目详细地点用途性质 结构/层数工程开工日期 预约交付使用日期建筑总面积(m 2) 幢 数销售建筑面积(m 2)总 套 数其中: 住 宅(m 2)商业办公等用房( m2) 套型(m2)套数小计 59 60-89 90-120 121-144 145住 宅其中:别墅商业办公等用房住宅(含别墅)平均售价元/m2商业办公等用房平均售价 元/m 2批准外
4、销建筑面积(m 2)套 数有 关 批 准 文 件 或 证 明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批准机关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批准机关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号码 批准机关项目投资计划批文号码 批准机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码 批准机关建筑施工许可证号码 批准机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号码 批准机关外销批准文件号码 批准机关银行收款专用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其 他 相 关 内 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报人承诺申报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证明)后遵守有关规定和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及责任。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审 批 机 关 意 见审批机关(签章):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