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原则1.在诊治、护理过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2.如果实施的诊治、护理手段对患者是无益、不必要的或是禁忌的,而有意或无意地去勉强实施,从而使患者受到伤害,也就违背了不伤害原则。3.不伤害原则不是绝对的,符合适应证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对患者的伤害,应努力避免各种伤害的可能或将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二)临床上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包括躯体伤害、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这些伤害依据与医务人员的主观意志的关系,又可划分为:1.有意伤害与无意伤害2.可知伤害与意外伤害3.可控伤害与不可控伤害4.责任伤害与非责任伤害(三)防范伤害患者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为预防对患者的蓄意伤害,或为使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医务人员提出以下要求:培养为患者利益和健康着想动机意向,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尽力提供最佳的诊治、护理手段,防范无意但却可知的伤害,把不可避免但可控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对有危险或有伤害的医护措施要进行评价,要选择利益大于危险或伤害的措施等。三、有利(有益)原则(一)有利原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