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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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甘孜藏族自治州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政 府 采 购(甘政采招201833 号)招标文件中国四川(甘孜州)招标编号:5133202018000164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018 年 9 月 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投标 文件格式 .26第四章 投标人 和投标 产品的资 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2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 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4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6第七章 评标办法 .81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9123第一章 投标邀请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甘孜州经济信息中心委托,拟对 甘孜藏

2、族自治州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甘政采招201833 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5133202018000164二、招标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甘政采招201833 号)三、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购置软、硬件设备一批,对甘孜州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粮食行政、仓储、监管等业务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包括建设 1 个州级粮食管理应用平台、19 个购销公司应用平台、18 个县级粮食管理应用终端,智能升级 39 个重点库,续建 1 个康定市国家储备库。采购预算金额:1280 万元。本项目不分包。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

3、府采购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08: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站( http:/) 下

4、载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报名表 , 按 要 求 填写 相 关 内 容 并 加 盖 单 位 鲜 章 后 扫 描发至电子邮箱()报名;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科工作人员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潜在投标供应商无投标限制情形后,免费向其发送相应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潜在投标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后,回复电子邮件予以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资4格不能转让。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6 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地点)为: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1

5、楼(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甘孜州经济信息中心。地 址:康定市光明路 9 号。联 系 人:孙康成。联系电话:15884050609。采购代理机构: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联 系 人:刘守明。联系电话:0836-2860333,13568678181。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2.1 采购人 甘孜州

6、经济信息中心2.2 采购代理机构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3.2 采购项目名称 甘孜藏族自治州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甘政采招201833号)3.3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28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4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28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3.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7、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8、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9、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每次失信行为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

10、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每次失信行为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本项目对失信企业的具体惩戒办法在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规定。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7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 围 (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选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

11、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进行投标,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码,附该页(指正式公布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3.8 国家规定的优先采购范 围投标产品属于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 、环保总局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信产部最新一期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优先采购的,应在投标文件

12、明确列出相应的文号、页码,附该页(指正式公布版)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中清楚标注所投产品,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6.1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 智能化粮库软件、监控设备、网络设备7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根据本章第8、9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7.1 投标保证金金 额:壹拾贰万元整。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

13、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甘孜州经济信息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定市支行银行账号:22-575101040010523交款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 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8.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19.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开标一览表”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14、一式两份)。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6 评标情况公告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7.2 中标通知书领取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联系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0836-2832526。29.7 合同编号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

15、将签订的合同送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张冬玲,联系电话:0836-2835631。31.1 履约保证金金 额:本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的6%。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甘孜州经济信息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定市支行银行账号:22-575101040010523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4.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36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支付方式: 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支付程序为:(一)根据合同付

16、款规定中标人提出申请,业主、监理方审核;主管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提交州财政局。(二)州财政局审定后,由州财政直接支付。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张冬玲。联系电话:0836-2835631。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4 楼。邮编:626000。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对于采购过程或(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由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冬玲(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836-2835631(政府采购科)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4 楼。邮编:626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40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2834521。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 9 号。邮编:6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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