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个人信息主体收集使用”的同意书西安点驿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与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文本件全部内容之后,决定是否同意并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如果您仍决定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则视为您同意执行本同意书。第1条定义1.1“用户”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自然人。1.2本公司为运营及管理业务管理系统的公司。1.3.“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但不限于ERP品质系统购买系统部品管理系统等。该系统的功能范围可能不断扩展调整。1.4“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与确定自然人相关的生物特征、位置行为等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个人账号信息住址、手机号码、电话号码、指纹、虹膜等。第2条个人信息内容和目的2.1个人信息内容见1.4条。2.2收集利用的目的(1)识别个人信息主体。(2)传达合同签订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