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漾濞 县纪 委 权 力清 单 目 录部 门 (公章):中共漾濞 县纪 委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法定依据 工作流程 工作时限 实施主体1 党内监督(监 督 检 查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中国共产党章程第 44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 8 条。立项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结果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中共漾濞县纪委2 党内监督(信 访 举 报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
2、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第 44 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 8 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受理分析排查交办或转办初步核实转立案或了结(澄清事实)3 个月 中共漾濞县纪委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法定依据 工作流程 工作时限 实施主体3 党内监督(案 件 检 查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国共产党章程第 44 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 8 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6 个月 中共漾濞县纪委4 党内监督(纪 律 处 分 )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中国共
3、产党章程第 44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理纪委常委会讨论按程序报审下达处分决定(撤销处分决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中共漾濞县纪委5 党内监督(监 督 检 查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中国共产党章程第 45条立项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结果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中共漾濞县纪委6 党内监督(监 督 检 查 )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报告党内监督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 8 条立项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结果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中共漾濞县纪委漾濞 县监 察局 权 力清 单 目 录部 门 (公章):漾濞 县监 察局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4、法定依据 工作流程 工作时限 实施主体1 行政监察(监 督 检 查 )对监督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 18 条第 1 款立项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结果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漾濞县监察局2 行政监察(信 访 举 报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 18 条第 2 款受理分析排查交办或转办初步核实转立案或了结(澄清事实)6 个月 漾濞县监察局3 行政监察(案
5、件 检 查 )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 18 条第 3 款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6 个月 漾濞县监察局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法定依据 工作流程 工作时限 实 施 主 体4 行政监察(受 理 申 诉 )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18 条第 4 款受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按程序报审维持或撤销6 个月 漾濞县监察局5 行政监察(责 任 追 究 )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共云南省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 大理州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漾濞彝族自治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调查审批下达问责决定30 个工作日漾濞县监察局6行政监察(政 务 公 开 和纠 风 工 作 )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18 条立项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结果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漾濞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