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编号:公司-【审】-【013】-【2015】-【V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廉洁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主体系公司及中央研究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公司等法律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单位”)及其雇员,公司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依据合同或业务关系,为公司或公司单位提供各类产品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或服务”是指:1、 各类生产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土地、房屋、机器设备、车辆、实验室器材、物流配套设备等;2、 各类与公司及公司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3、 各类工程材料及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机器设备及辅助性的水、电、气、消防、环保、暖通等配套设备;4、 各类办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