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经营过程,促进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围绕经营目标, 挖掘现有潜力, 找出差距和存 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财务分析报告是财务分析的书面文件,包括: 公司概况;分析的内容;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关键环 节;针对问题和关键环节采取的措施;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 见。财务分析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数字确凿、信息可靠。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参 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财务分析报告编制第四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应于年度终了、季度终了、月度终了,按照集 团公司财务中心统一部署编制年、季、月财务会计报表,收集其他部 门提供的分析资料,将各项分析指标进行对比,对其差异进行分析, 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管理的建议。第五条 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应按规定时间报送,月度财务分析报 告于次月 7 天内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季度财务分析报告于季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