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3:东营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技 术 导 则(试行)1 总则1.1 为有效控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导则。2 适用范围2.1 本导则适用于东营市城市建成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2.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除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3.2 中华人员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3.3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3.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3.5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3.6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