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第一条 为保障公用电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于盗窃、破坏等因素造成公用电信设施损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本方法计算。 第三条 本方法中公用电信设施主要包括:(一)通信线路类:包括光(电)缆、电力电缆等;交接箱、分(配)线盒等;管道、槽道、人井(手孔);电杆、拉线、吊线、挂钩等支撑加固和保护装置;标石、标志标牌、井盖等附属配套设施。(二)通信设备类:包括基站、中继站、微波站、直放站、室内分布系统、无线局域网(WLAN)系统、有线接入设备、公用电话终端等。 (三)其他配套设备类:包括通信铁塔、收发信天(馈)线;公用电话亭;用于维系通信设备正常运转的通信机房、空调、蓄电池、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UPS)、太阳能电池板、油机、变压器、接地铜排、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动力环境设备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电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电信设施。 第四条 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公用电信设施修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