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表 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二)制订全市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保密工作的形势及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建议。 (三)拟订或提出修订全市保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四)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范围内党、政、军、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检查。 (五)组织、指导保密宣传教育
2、、政策调研、理论探讨、干部培训等工作。(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重要活动中的保密工作。(七)组织、协调保密技术防范和开展保密技术检查;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的保密工作;承办全市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中保密设施的保密检查、指导工作。(八) 组织、指导、督促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参与查处重大泄密事件,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事件采取补救措施。(九)指导、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密级、变更密级、解密及其动态管理工作。(十)主管全市对外提供资料和密件、密品出境的保密审查工作。(十一)指导、监督、检查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
3、(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责边界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 2-1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处罚责任主体 执法督查科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涉嫌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或经保密检查、举报、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调查或询问时应
4、当制作笔录,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情节轻重、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
5、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91、8201116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 2-1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处罚责任主体 执法监督科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
6、单位,一经发现,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调查或询问时应当制作笔录,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情节轻重、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7、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191、8201116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 2-1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8、称 对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处罚责任主体 执法督查科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未经保密审查而从事涉密业务的单位,一经发现,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调查或询问时应当制作笔录,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情节轻重、当事人陈述和辩解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
9、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
10、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91、8201116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处罚)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表 2-1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强制)表 2-2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权力项目名称 收缴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权力项目名称 对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规定的处罚责任主体 执法督查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或经保密检查、举报、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11、人,调查或询问时应当制作笔录,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情节轻重、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
12、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91责任主体 执法督查科责任事项1.催告责任:对保密检查中发现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
13、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报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3.执行责任:对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予以收缴、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91宜宾市国家保
14、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强制)表 2-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权力项目名称 登记保存有涉密隐患的设施、设备、文件资料责任主体 执法督查科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责任事项1.催告责任: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登记保存有涉密隐患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的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报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3.执行责任: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4.事后监督责任:加
15、强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91、8201116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强制)表 2-2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权力项目名称 责令停止使用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责任主体 执法督查科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责任事项1.催
16、告责任:对保密检查中发现使用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的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报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3执行责任: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17、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91、8201116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确认)表 2-2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权力项目名称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保密审查责任主体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责任事项1.审查责任: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当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批责任: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可要求建设使用单位答疑并提交补充说明。(注: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保密初
18、审转报,由上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批准)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01116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确认)表 2-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权力项目名称 对行政机关不能确定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责任主体 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
19、查。3.决定责任:作出审查决定。4.送达责任:将审查决定送达申请的行政机关,需要转报的予以转报。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及时依法处置。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25272宜宾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确认)表 2-2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权力项目名称 对企业公示信息涉
20、及国家秘密时的保密审查责任主体 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2.审查责任:审核有关材料,对企业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作出审查决定。4.送达责任:向申请企业送达确认函。5.事后监督责任: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监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及时依法处置。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822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