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的控制。第三条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化验室化验后的残留废液和进、出水在线监测室仪器产生的化学分析残夜。第四条 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泥脱水间产生的脱水泥饼,产生量较大,其次是职工生活垃圾和粗细格栅垃圾以及沉砂池里的沉砂,产生量相对较少。第五条 单位职工必须提高对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意识,通过规范操作,推进清洁生产,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第六条 对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 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