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一期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8( )号招标人: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10 月2说 明一、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中的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
3、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 由投标人自备。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略)第七章 技术规范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
4、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承诺函九、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4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一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 )号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一期工程经虞曹旅投20189-2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路基、路面及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计划于 2019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
5、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一期工程北起澜岭口村,路线南北走向,南至杏林村,起止桩号为 K0+000-K2+165(K1+060-K1+309.958,长链 249.958 米),全长 2.415 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 8m,沥青路面宽度 6m,设计速度为 20km/h。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及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工程造价约 120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6、以上资质;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
7、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5作。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00 分;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
8、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易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 8号三楼)。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4万元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 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招标人: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
9、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南岭光路 89 号联系人:干帅杰电 话:0575-82509818招标代理: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大厦 701 室联系人 : 邵燕电 话:135873995632018 年 10 月 日6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南岭光路 89 号联系人:干帅杰电 话:0575-82509818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大厦 701 室联系人 :邵燕电 话:13587399
10、5631.1.4 项目名称 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一期工程1.1.5 建设地点 上虞区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月 日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11、的截止 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前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前7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 料 编号的补遗书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
12、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 料 编号的补遗书3.2.1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4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月 日 16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13、,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虚拟子账号: 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签字和盖章处: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
14、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8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5.1.2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
15、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5.2.1 开标程序一、投标人现场验证、解密: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且投标报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
16、算。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至现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 120 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二、招标人解密。三、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四、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人。9.5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地 址:上虞区城
17、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312300。9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7.3 中标通知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并按 7.3.1 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7.2 评标结果公示 开标结束后,将开标结果在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日。7.4.1 履约担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10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 段 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 段 业 绩 要 求1 自 2013
18、年 8 月 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注: 1. 投 标人 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年 月 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 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 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2. 投标人业绩已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 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 信誉要求1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虞区交通运输局书面通报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3、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或未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