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自治区工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职权名称序号职权类型 项目 子项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1行政许可 企业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 648号修订公布)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公布)第十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
2、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公示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企业登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管,
3、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按照
4、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行政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
5、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权的;7.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公
6、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六条第一款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公示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企业登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
7、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3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第十四条
8、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 648号修订)第四条第一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
9、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登记的,依法制发送达营业执照。准予注销的,依法收缴营业执照。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管,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0、;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
11、承担方式。4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
12、照。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营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 648号修订)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公示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企业登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实,提出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
13、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5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第五条第一款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第五条第二款 全国性公
14、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年国家工商行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登记的,依法制发送
15、达营业执照。准予注销的,依法收缴营业执照。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管,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说明不受理理由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16、的行为。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6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
17、方式项目 子项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
18、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公示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企业登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
19、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7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 年修正)第六条第一款 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
20、成立日期。第七条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二条第二款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需要组织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登记的,依法制发送达营业执照。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管,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告知
21、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追究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2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8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第二十二条 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 648号修订)第八十二条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适用本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对其登记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648定的责任承担方式。9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24、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号修订公布)第二十条第一款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九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审批机构,并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 年国务院令第 648号修订公布)第十二条第一款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
25、立日期。第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10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项目 子项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二条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外资企业经批准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自收到批准延长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七十五条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 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八条第三款 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行政法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