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907336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15.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0班玛县司法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流程图(一)行政处罚流程图1. 行政处罚流程图拟处罚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8322049 发现违法事件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 法 机关处理送达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 3日内提出听证其中拟作责令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较 大额罚款的 处罚10日内举行听证会听证主持

2、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或重大的给予较重处罚的,集体讨论决定不予处罚,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制作处罚决定书举行听证的,应在听证后的 1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 7日内送达并告知复议权和诉讼权执行:当事人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结案:撰写结案报告 对重大处罚的备案工作12.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流程图发现违法事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

3、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拟处罚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需要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罚送达处罚事告知书,告知律师事务所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听取律师事务所法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 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案送达决定书,宣告当场 交付或七日内送达交待诉权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23.律师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违法执业的处罚流程图发现律师拒不履行义务、违法执业事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

4、 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实事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拟处罚 其中拟作出较大额罚款的举行听证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需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罚送达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3 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听证 3日内告知办公室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 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举行听证会,7 日前通知当事人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事后 难以执

5、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出具收据结案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3(三) 行政给付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给付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申请人按照相关 规定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 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

6、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 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结案后 30 日内,承办律师或者接受安排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审查案件类型,确定案件发放补贴标准。法律援助中心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和省 财政厅

7、有关规定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审查办案人员提交的卷宗装订是否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规定,卷宗目 录是否齐全规范,援助服务质量是否高效。4(四) 行政奖励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承办部门:班玛县调解中心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根据相关规定,由县调解中心提出 计划,局 办公会议同意,然后发出通知,开展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评比名次和各 类奖励建议名单,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对拟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对公示汇情况进行审查,审定 拟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并排出名次。召开局办公会议,作出奖励决定。根据奖励决定,组织表彰会议 ,

8、进行表彰奖励。5(六)其他行政权力流程图1.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8232753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提交 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承办人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 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 请人未按要求作出 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 申请人

9、提交的证件、 证明材料需要 查证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 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依法为申请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62.对受援人撤销法律援助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10、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提交 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依法为申请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因受援人不履行义务严重

11、影响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受援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要求违法提供服务的。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受援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终止法律援助73.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提交 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承办人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 证明材料不齐

12、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 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 明的, 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 查证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 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申请人对不符合援助通知书有异议的,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五日内,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复查。复查有效 复查无效 不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的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84.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13、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发现违法事实法律援助中心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 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不需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罚 拟处罚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送达处罚事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

14、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 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执行结案95.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发现违规事实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规 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调查取 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检查 ,收集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结果。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拟处罚送达处罚事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需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 杂的重大重大案件集体讨论 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讼权执 行结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表格模板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