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室培育建设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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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江苏省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江苏省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面向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特设立开放课题,以促进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光伏科学与技术、储能材料等相关学科和领域的发展。第二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实行“基金制”管理办法。实验室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和工作条件,面向省内,组织课题和接受课题申请。二、课题申请条件 第三条: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应与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和方向一致,主要包括:光伏材料与器件、光伏装备、光伏组件与系统、储能材料与器件,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等相关研究领域

2、。提出申请的课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近期有望取得重要进展。第四条:开放课题需申请者联合本室科技人员合作申报,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科研人员,其他申请者须有教授(或相当教授者)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本实验室欢迎青年学者积极提出申请。三、课题申请及评审程序第五条:开放课题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盖章后,递交重点实验室。第六条:课题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和课题申请内容进行。第七条:资助强度与经费使用1.开放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为 2 年,2 万元/项。22.经费使用说明1) 经费主要用于对外开放共享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

3、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2) 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3) 不可用于固定人员的人员费;4) 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评审方式:递交课题申请书,按通知要求来实验室做课题申请报告,由实验室组织评审后,报请学术委员会审批,择优支持。课题批准后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统一安排。四、结题第九条:研究课题完成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必须向重点实验室递交结题报告,由重点实验室组织验收。第十条:结题要求:在 SCI、EI 或 ISTP 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2 篇以上。应将“ 常州大学 ”作为署名单位之一;以 江苏省光伏科学与技术

4、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列为作者单位之一(Jiangsu Province Cultivation base for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hotovolta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zhou University, Changzhou, 213164, Jiangsu, China),并注明“江苏省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supported by the Jiangsu Province Cultivation base for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hotov

5、olta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五、 其他第十一条:开放课题负责人及其合作研究人员来重点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前应事先同重点实验室联系,由重点实验室统一安排。第十二条: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应接受重点实验室管理。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代表重点实验室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3第十三条:本开放研究课题发表论文、专利应署江苏省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常州大学),获得的成果由双方单位共享。 六、开放课题支持研究方向1. 钙钛矿电池结构材料及其基础研究2. 超薄钢化玻璃成型及钢化动力学3. 新型光伏、储能材料的结构及物理性能4. 高效晶硅电池、半导体化合物电池5. 固态锂离子电池、锂硫电池材料及器件6. 燃料电池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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