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清单(行政奖励)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责任主体 勘察设计科责任事项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决定,以省住建厅名义表彰。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2、例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2134199 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责任主体 乐山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责任事项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决定,以省住建厅名义表彰。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213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