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责任清单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1一、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办法。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号)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莆政办199869号)负责全市机关事务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拟订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区(管委会)机关事务工作政策法规办公室财务科节能办房产管理科车辆管理科综合服务科因不履行或不
2、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2.超出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2负责市直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汽车更新、房屋修缮、绿化、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其他 财务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在受理、审核、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依法说明不予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的;4.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公众意见大的;5.推诿扯
3、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6.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3二、负责市直机关直管单位预算经费的管理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礼品礼金集中收缴和处置。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号)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莆政办199869号)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礼品礼金集中收缴、处置其他 财务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公众意见大的;2
4、.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其他 房产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2.超出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5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的指导
5、和监督。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号)建立市直机关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其他 房产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公众意见大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6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对机关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实行统一调剂或集中
6、管理其他 房产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服务保障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3.懈怠懒散、消极应付,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7统筹安排市直机关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关建设土地其他 房产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2.超出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8承担直接管理的市直机关基建项目的立项
7、申报、基建资金管理和施工管理其他 房产管理科 9四、负责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承担直接管理的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基建资金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直接管理的办公用房分配、调整。1.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50 号令)2.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闽委办201314 号)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莆政办199869号)4.莆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莆政办201596 号)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 其他 房产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
8、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2.在受理、审核、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的;4.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公众意见大的;5.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6.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10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及修缮项目的审核其他 房产管理科 11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其他 房
9、产管理科 12负责市直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的审核和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其他 车辆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决策部署的;2.对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3.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不一次性告知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4.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5.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6.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7.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13五、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指导和监管下级机关公务用车
10、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一般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车辆牌照的审核和转报工作。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号)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4 号)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1183号)5.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负责市级干部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调整和处置工作其他 车辆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决策部署的;2.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
11、;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14负责市直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号牌的审核和转报工作其他 车辆管理科 15负责大型活动和其他重要任务用车的保障安排 其他 车辆管理科 16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莆政办199869号) 组织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和公务交通租赁和集中采购,指导和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其他 车辆管理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之一,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
12、任:1.指导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消极应付,贻误工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17负责市机关大院办公区和市领导周转房的行政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以及供水、供电等技术保障和生活服务保障其他办公室房产管理科综合服务科物业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不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的;2.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的;3.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4.懈怠懒散、消极应付的;5.作风粗暴、态度恶劣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18六、负责市机关大院办公区和周转房的行政管理、绿化
13、美化、环境卫生以及供水、供电等技术保障和生活服务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爱国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号)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莆政办199869号)4.中共莆田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关于市机关治安队、食堂、礼堂(会议室)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爱国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其他办公室综合服务科物业管理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
14、服务保障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3.懈怠懒散、消极应付,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19负责机关幼儿园管理和负责机关食堂管理 其他机关幼儿园后勤保障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服务对象意见大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怠误工作的;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20办好机关幼儿园和机关食堂;负责机关会议室管理,努力为机关工作
15、和机关干部、职工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莆委编办201074 号)5.中共莆田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关于同意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调整人员结构和机构更名的批复(莆委编办201373 号)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市机关重大活动、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其他 后勤保障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服务对象意见大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怠误工作的;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21担负市机关大院昼夜值班工作,负责市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程序。指导协调综合服务科保
16、卫处 22七、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直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机关大院和领导住宅区的安全保卫、防火抗灾工作。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号)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莆政办199869号) 4.中共莆田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关于市机关治安队、食堂、礼堂(会议室)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协助做好市机关大院内举行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抗洪救灾等应急情况下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 综合服务科 保卫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7、:1.不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决策部署的;2.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3.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的;4.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23配合信访、公安等部门做好机关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消除危及机关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其他 综合服务科 保卫处 24协助做好市机关重点部位、重要时机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 综合服务科 保卫处 25(莆委编办201074 号)5.中共莆田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关于同意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调整人员结构和机构更名
18、的批复(莆委编办201373 号)负责出入大院各类车辆、人员通行证的审核发放 其他综合服务科保卫处 26指导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协调 节能办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指导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2.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消极应付,贻误工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27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发展规划 节能办 28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发展规划 节能办 29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1.节约能源法2.福建
19、省节约能源条例(2012 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1 号)4.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 121 号)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发展规划 节能办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要求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工作的;2.未按要求遵循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程序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 追责情形备注30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节能办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的;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的;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31核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和能源审计工作。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 其他 节能办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决策部署的;2.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4
2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序号 监管事项 主要依据 本部门具体责任事项 相关部门具体责任 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1.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1 号)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0 号)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建立市直机关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对机关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实行统一调剂或集中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到位,导致本部门监管范围内事项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2.牵头部门未牵头协调、配合部门未配合协助的;3.相关部门未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导致监管脱节的;4.存在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行为的;5.违反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