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第四中学校纪校规制度细则(一)进校制度 1必须将校徽佩戴在左胸前,主动出示学生证,准时到校。凡未带校徽、学生证或迟到者,应在校门口向值勤同学或门卫老师签名登记,由值勤班级将名单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所在班级扣分。 2骑自行车者一律凭停车证进校。进出校门及在校内必须下车推行(除规定路段外),在校外的自行车必须按交通队规定地点停放。 3尊敬师长,见到老师和职工,要主动问早问好;上下楼梯靠右行走,见老师、长辈要主动让道。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用双手,不懂礼貌或态度不好者经教育不改,作违反校规处理。 4仪表要符合中学生特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和不披肩。不化妆,不佩戴饰品、不穿高跟鞋、不穿时装进校,违反上述规定者,须经教育改正后方能进教室上课。 5校内不准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果皮。(二)早操制度 1听到铃声及进场音乐,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整队集合做到快齐静。响过第二次铃进场音乐结束,未到班级队伍集合者,须站在队伍前向老师报告,经同意方可进入队伍,雨天认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