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海关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学校在本科教育阶段实施创新创业拓展学分制度。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新创业拓展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经历和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第三条 创新学分的获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主要包括: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且顺利结项、通过各类语言能力社会考试(普通话、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和职业资格考试、参加省部级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并获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文化活动或实践性项目,以及教务处认可的其他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科日常教学管理体系。(一)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