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彭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审核表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责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1 行政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提交的材料现场进行核查,提出书面核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告知。4.送达责任:制作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规定时间内送达,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监督检查。有关情
2、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烟花爆竹经营许 可实施办法第十七条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 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 请书、零售点及其周 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烟花爆竹经营许 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 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3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花爆竹的销售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经审查,对符合申 请条件的,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
3、的,应当予以书面答复。未 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 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 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 检测、检疫印章。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 督机制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不予受理.;2.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审查通过或者不在法定期限
4、内作出审查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
5、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
6、关、政府法制机构,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受理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 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县安监局责令限期整改、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 年国务院令 第 495 号)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
7、 年发布)第七条“ 对党 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查看;(五 )开除党籍。 ”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03 年公布)第二十六条“行政 执法主体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批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暂扣有关责任人员的- 3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5应 当举 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的;7.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实
8、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务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未按裁量权权规定,滥用裁量权权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同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六条“负有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 职 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 予降 级
9、或者撤 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 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8.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六)不按照行政裁量权权基准进行裁量权的”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行政执法证;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注销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2008 年自治区政府令第 7号)第五条“追究行政责任的方式为:(一)诫勉谈话;(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三)责令公开道歉;(四)通报批评;(五)调离工作岗位;(六)暂停职务;(七)建议免职;(八)责令辞职。 ”5.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2008 年自治区政府令第 7号)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的,一年内取消其各种评优评先的资格。 ”6.参照追责情形依据。- 5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2 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11、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1.立案责任:对生产单位不依照规定投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拟作出处罚。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符
12、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听证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除依照 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 监管监察部 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 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 证据。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 5 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2-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 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 须 全面、客 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 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可以进行
13、检查。 ”2-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 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 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二十四条“对已 经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审批人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 理的。 ”3-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14、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2.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时,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4.超越、滥 用法定职权的;5.主要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的;6.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7.行政裁量权1.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
15、行政执法行为的(九)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3.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对应 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 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
16、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 执法人员履行本规定第二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有下列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之一,致使行政执 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 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 赔偿责任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一)超越、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照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立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
17、、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 年发布)第七条“ 对党 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查看;(五 )开除党籍。 ”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
18、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行政 执法主体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报请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批准,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暂扣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情节严重的,由发证 机关注销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 6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 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缴纳罚款的银行、申请行政复议或
19、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发出催缴通知,加收罚款滞纳金,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撤销其相关证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 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 证 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 人应当对调查结 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 节
20、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 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 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4-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十八条“安全监 管监察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1、,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 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 放弃上述权利。 ”5.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应 当制作行政 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规章的事实和证 据;明显不当的;8.违反法定程序的;9.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 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11.违反法律规定收取罚款的;1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13.其他违反
22、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用法定职权的(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适用依据错误的;(四)行政裁量权明显不当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六)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 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七)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 ”5. 同 46. 同 2、47. 同 48. 同 49.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 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
23、、没收的 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 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 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 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查、责 令公开道歉、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责令辞职、建 议 免职等级责任追究方式。4.给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
24、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5.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赔偿义务履行后,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6.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方式。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五条“追究行政责任的方式为:(一)诫勉谈话;(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责令公开道歉;(四)通报批评;(五)调离工作岗位;(六)暂停职务;(七)建议免职;(八)责令辞职。 ”5.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的,一年内
25、取消其各种评优评先的资格。 ”6.参照追责情形依据。- 7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行政 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监管监 察部门应当在 7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一)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7-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
26、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7-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 财 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责任。1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 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 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 绝处罚,并有 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 对 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27、行政处分。 ”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 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 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1.立案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
28、三条“除依照 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 监管监察部 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 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 证据。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 5 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2-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 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 须 全面、客 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 据;必要时,依照法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
29、施行政处罚的。2.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1.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九)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
30、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照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立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 年发布)第七条“ 对党 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查- 8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证据,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
31、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拟作出处罚。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听证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 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缴纳罚款的银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律、法规 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 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
32、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 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二十四条“对已 经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审批人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 理的。 ”3-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 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
33、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 证 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 人应当对调查结 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 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 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 人应当集体讨论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时,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
34、序遭受损害的;4.超越、滥 用法定职权的;5.主要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的;6.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7.行政裁量权明显不当的;8.违反法定程序的;9.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 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11.违反法律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3.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对应 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 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3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 执法人员履行本规定第二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有下列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之一,致使行政执 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 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 赔偿责任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一)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适用依据错误的;(四)行政裁量权明显不当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六)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 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七)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 ”5. 同 46. 同 2、47. 同
36、48. 同 49.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 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 令公开道歉、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责令辞职、建 议 免职等级责任追究方式。4.给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通报
37、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5.县安全生产监看;(五 )开除党籍。 ”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行政 执法主体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报请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批准,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暂扣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情节严重的,由发证 机关注销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五条“追究行政责任的方式为:(一)诫勉谈话;(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责令公开道歉;(四)通报批评;(五)调离工作岗位;(六)暂停职
38、务;(七)建议免职;(八)责令辞职。 ”- 9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发出催缴通知,加收罚款滞纳金,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撤销其相关证书。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决定。 ”4-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9、,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4-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十八条“安全监 管监察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 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 放弃上述权利。 ”5.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应 当制作行政 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规章的事实和证 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6.安
40、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行政 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监管监 察部门应当在 7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一)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7-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7-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规定收取罚款的;1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
41、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 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 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 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 为的,比照刑法
42、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 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 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 绝处罚,并有 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 对 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督管理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赔偿义务履行后,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6.对违反党纪的工作
43、人员给予党纪处分。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方式。5.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的,一年内取消其各种评优评先的资格。 ”6.参照追责情形依据。- 10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情形依据 担 责 方式 担责方式依据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 财 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 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4、。4 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1立案责 任: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拟作出处罚。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除依照 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
45、处罚外,安全 监管监察部 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 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 证据。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 5 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2-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 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 须 全面、客 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 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 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
46、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 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二十四条“对已 经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审批人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2.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时,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47、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4.超越、滥 用法定职权的;1.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九)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3.
48、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对应 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 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 执法人员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照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立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
49、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 扣行政 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 离工作 岗位、取消行政执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 年发布)第七条“ 对党 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查看;(五 )开除党籍。 ”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行政 执法主体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报请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