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纪委约谈干部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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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纪委约谈干部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后勤保障部(以下简称保障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动落实“红红脸、出出汗”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兰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约谈,是指保障部纪委为推动本单位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就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事项和问题,对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采取正式谈话的方式予以调查核实,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或告诫警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三条 约谈根据工作

2、需要、内容和性质,分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了解情况、传导压力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一)重要工作部署或者领导指示需要当面传达的; (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重点工作推进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提醒并予以改进的。(三)重要问题需要当面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的;(四)重要工作需要督促指导的;2(五)监督检查、审计、巡视、巡察、考核中发现一般性工作问题需要督促整改的;(六)其他需要面谈的事项。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整改落实提醒改进的,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一)落实上级和校党委、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进展缓慢的;(二

3、)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三)其他需要约谈的问题。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批评教育、改正错误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告诫约谈。(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够严格的;(二)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制止的;(四)管辖范围内多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不力、报告不及时的;(五)履职缺位、错位、越位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的;(六)其他需要告诫约谈的情形。第七条 约谈采取个别或者集体约谈的方式,由保障3部纪委组织实施。必要时

4、,由保障部党委书记、部长进行约谈。第八条 约谈参加谈话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谈话应当有完整的文字记录或音像资料。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后,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信访、案件检查等方面的谈话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约谈须履行审批手续。保障部纪委根据有关批示或者审计、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发现或者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问题,提出约谈建议,填写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纪委约谈干部审批表,呈报保障部党委审核。保障部纪委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书,告知约谈人和约谈时间、地点。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谈话。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或

5、者需要了解核实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第十条 对督促整改提醒告诫的问题,约谈对象应当于15 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第十一条 约谈中涉及的个人问题,按下列方式进行。(一)约谈对象如实说明情况,证据材料充分,反映问题属实但已主动纠正的,予以了结。(二)约谈对象没有说明情况的,责令其作出进一步说4明并提供证据资料,直至把问题讲清楚。(三)问题属实,但情节较轻,不需要做出党纪政纪处分的,指出错误、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四)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送问题线索。第十二条 约谈人应当遵守以下纪律要求:(1) 在约谈

6、前做好谈话准备,并根据反映或者发现的问题列出谈话提纲。(二)对约谈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借机包庇和袒护约谈对象或者为约谈对象通风报信。(三)遵守相关程序规定,不得利用约谈谋取个人利益或者对约谈对象进行打击报复。(四)约谈人与约谈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三条 约谈对象应当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二)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三)约谈对象拒不服从安排或谈话中态度不端正、敷衍应付、不说清问题的,追查打击报复提供线索或者举报人员的,根据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保障部纪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后勤集团纪委约谈干部办法(后勤集团党发201815 号)同时废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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