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类对电的认识简史人类对电的认识是在长期实践活动中,不断发展、逐步深化的,经历了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人们对电现象的初步认识,可追溯到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泰勒斯那时已发现并记载了摩擦过的琥珀能吸引轻小物体。我国东汉时期,王充在论衡一书中所提到的“顿牟掇芥”等问题,也是说摩擦琥珀能吸引轻小物体。第一位认真研究电现象的是英国的医生、物理学家吉尔伯特。1600年,他发现金刚石、水晶、硫磺、火漆和玻璃等物质,用呢绒、毛皮和丝绸摩擦后,也能吸引轻小物体,有“琥珀之力”,他认为这可能是蕴藏在一切物质中的一种看不见的液体在起作用,并把这种液体称之为“琥珀性物质”。后来根据希腊文“琥珀”一词的词根,拟定了一个新名词“电”。但吉尔伯特的工作仅停留在定性阶段。到了1733年法国物理学家杜菲发现,把两根跟毛皮摩擦后的琥珀棒或两根跟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悬挂起来,当两根同种棒彼此靠近时,它们相互排斥,但琥珀棒与玻璃棒则会互相吸引;如果使其接触,二者都失去电性。于是杜菲认识到电有两种:“琥珀电”和“玻璃电”;同种电相斥,异种电相吸。美国学者富兰克林干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