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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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泸 水 市 2017 年 农 业 机 械 购 置 补 贴实 施 方 案为规范、有序、高效、安全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云 南 省 农 业 厅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2017 年 农 业 机 械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云农机20172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全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促

2、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为泸水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装备及技术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围绕产业,突出重点。根据“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推进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倾斜;协调推进坝区、山区、半山区的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中、小型和适宜泸水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通过政策实施,大力推

3、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创新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农民购机自主权。三、实施范围及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泸水市 2016 年结转到 2017 年的农机补贴资金为 52.323 万元(其中包括深松作业资金 1.562 万元)继续在本年使用,不再

4、申请增加新补贴资金。结合我市实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 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在我市九个乡镇区域内适应农机深松作业条件是上江镇,所以重点安排在这个乡镇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总体辐射其余乡镇。实施方案按照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15 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59 号)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任务,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1 大类 43 个小类 137

5、 个品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根据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需要,按照“缩范围、控补贴、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和绿色生态导向,紧紧围绕稳定粮油糖等大宗作物生产,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的需要,选择 11 大类 30 个小类 59 个品目作为云南省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附件 1),泸水市按照云南省所选择的 11 大类 30 个小类 59 个品目的目录作为泸水市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二)补

6、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泸水市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编制的云南省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归档补贴产品信息,转到泸水市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进行公布,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出现异常的,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上报,由省农业厅、财政厅适时调低该档机具补贴额并向社会公布,我市按调整后的补贴额进行结算。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单机最高补贴额限制: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 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

7、过 5 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2万元;100 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 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 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40 万元。五、补贴对象确定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同一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超出 50 万元的须报怒江州农业局审批同意。六、经销行为监管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

8、机生产企业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市农业局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和省级相关规定,明确企业责任、违规类型、查处流程、处罚措施、依据规范的程序和要求,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严肃查处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提高查处力度。省农业厅将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七、操作程序全市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后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资金兑付。具体操作程序如

9、下:(一)申请核实。补贴对象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本人一折通或其它银行账户,并带着机具和发票到泸水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或各乡镇辖区农机管理站申请补贴。按照到农业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实,先申请核实先补贴,后申请核实后补贴,直至补贴指标用完为止。市购机办(设在泸水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各乡镇要强化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可采取报名登记、滚动补贴等措施,有计划、可控制地使用好补贴资金。市购机办、各乡镇农机管理站(以下简称“核实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机具核实,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 2)。购机者

10、对其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购机核实。核实部门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核实机具、发票和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实人三合影,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在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2017 补贴”标志或打上“2017 补贴 ”钢印,以区别年度和非补贴机具。实行牌照管理的机具,要先到泸水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照后再申请核实。核实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三)直补到卡。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启动后,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市购机办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局粘贴公告明显位置公示受益对象信息,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市购机办负责报给市

11、财政局提交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附件 3),经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审核后,市财政局授权农业局代拔农机补贴兑付资金,并将补贴资金拔付到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代拔到泸水市信用联社的“临时账户” 信用联社将补贴给个人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按购机户的账户直接拨付到个人账号或组织账号,注明(“农机购置补贴”)字样。确保在 12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资金兑付,实行一次性报账方式,市购机办负责办理补贴资金的相关手续。八、退货规定补贴机具核实后,符合国家三包规定需要退货的,购机者必须向市购机办提出申请,经市购机办审批同意后,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结算的,由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全额扣留补贴资金并返还市级财政

12、部门。退货结束后,市购机办及时进行系统信息处理。九、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农业局、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市农业局、财政局是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共同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二

1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鼓励市购机办及各乡镇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时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服务。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告知书、挂图等形式全面宣传补贴政策;二是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14、,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三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市购机办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附件 4)及落实情况在市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市农业局、财政局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市购机办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

15、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购机办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逐级上报至州农业局和省农业厅。省农业厅视调查情况及州、市购机办建议,可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同时,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处理情况报农业部。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补贴额调整、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

16、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十、其它要求市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业务由市购机办负责办理。市购机办要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2 月 10 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市农业局、财政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并确保畅通,安排专人受理举报。市农科局监督电话政策咨询:0886-3891036纪检监察:0886-3628235质量投诉:0886-3622789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86-3628059附件:1.云南省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3.2017 年度

17、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4.2017 年度 XX 县区享受农机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附件 1云南省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1 大类 30 个小类 59 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1.1 耕地机械1.1.1 旋耕机1.1.2 耕整机(水田、旱田)1.1.3 微耕机1.1.4 田园管理机1.1.5 深松机1.2 整地机械1.2.1 起垄机2种植施肥机械2.1 播种机械2.1.1 条播机2.1.2 穴播机2.1.3 小粒种子播种机2.1.4 根茎类种子播种机2.2 育苗机械设备2.2.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3 栽植机械2.3.1 油菜栽植机2.3.2 水稻插秧机2.3.3 甘蔗种植机2.4 地膜机械2.4.1 残膜回收机3田间管理机械3.1 植保机械3.1.1 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3.2 修剪机械3.3.1 茶树修剪机4收获机械4.1 谷物收获机械4.1.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2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2 玉米收获机4.2.1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4.2.2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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