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及标准1、护理型养老机构:是指机构建设床位为集体居住、以介护为主(护理床位达到60%以上),配备有公共食堂、专门(职)医疗卫生(康复)机构和医护人员、专职管理团队、护理服务人员,主要收住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和日常需大量照料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和管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如福利院、护理院、照护院、康复院、关怀院等。床位及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护理床位室内使用面积每床平均8平方米以上,机构综合建筑面积每床平均5070平方米,房间设置为大开间,单间摆放床位48张,室内须设有独立护理室(台)和卫生洗浴间。护理人员与休养人员按134配备。2、助养型养老机构:是指机构建设床位为集体居住、以介助为主,配置部分护理床位(达到20%以上),配备有公共食堂、专职管理团队和护理服务人员,提供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提供老年人休养、用餐、娱乐、健身和文化教育等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主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