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标保护的理性基础(正文翻译)法硕 0356 翦诞没有比不正当竞争法更具可塑性的法律了,25年前一个不被认为可诉的错误如今却成为可能。在“竞争”这个单词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衡平法的启动主要建立在“不正当的事实”基础上的.许多早期的权威论断,可能是一些早期的判决,已非现在的安全指南。这些使用旧的商标保护理论而大力做的司法表达所反映的急切心情表现出人们希望法律的步伐赶上现代商业发展的需要,并为其服务。 他们反映出一种意识,既在应付商业腐败的进革新创造力中需要表现宽容和慷慨。但商标保护的发展是通过诉诸“善意”和“司法情感”而取得的,而非依靠从一个包含的真正的侵权行为的批判性的分析所得到的严格的法律原则。 但是,这些司法情感本身是对关于商标的本质与功能及对其保护的必要性的特定历史先见所做的一种设想。这些设想的现实有效性和实际含义就是本文所涉及的内容。传统的关于“商标基本及固有的功能”的界定是由联邦最高法院在指导Hanover Star Milling公司诉Metcalf案中给出的。即:“为确定商标所附货物的原产地或所有权”。被商标标识的“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