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一、为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旗各学校均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二、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旗综治委、司法局组织政法各部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由教育局或学校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任期为三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 四、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五、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六、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侵扰校园的事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